为扶持鼓励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绥芬河出台了相关政策。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科技局主任科员刘润德对此作出解读。
支持民营企业技术改造。“政策”第十八条规定:鼓励引导民营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标准等实施技术改造和智能化升级,提质量、扩品种、降消耗、增效益。对符合《黑龙江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且一年内累计完成设备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以下,或者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建成并全部投产达效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采取按设备投资后补助的支持方式,分别按项目设备投资总额2%、3%补助(设备投资在1000——2000万元之间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额度不得超过企业当年对地方财力的实际贡献)。推动“互联网+智能制造”,对每个民营企业经认定“数字化(智能)车间”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解读:该政策的衡量标准是设备投资,根据《黑龙江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应为中高端技改项目,且符合节能环保要求;设备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由市财政按设备投资总额的2%予以补助,设备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含2000万元)由省财政按设备投资总额的3%予以补助。
这其中提到的“数字化(智能)车间”,是指采用智能化机器设备进行生产或者流水线作业。根据《黑龙江省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智能)车间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奖励对象为:建成运营并通过认定的黑龙江省数字化(智能)示范车间所在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申请奖励的数字化(智能)车间项目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市场前景好,备案(核准)、用地、环评等审批要件齐备,数字化(智能)车间已投入使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核算准确,能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无违法违规记录;企业已制定了智能化发展规划和具体推进措施;企业数字化(智能)车间固定资产投资达2000万元以上;经省诚信办比对,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