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第二十六条规定:支持双创平台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提供创新创业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科技孵化器及服务平台建设,对在全省排序前20名的创业载体运营单位、服务平台,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据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工业科科长刘禹超介绍:可喜的是,位于绥芬河边境经济合作区的国林木业城,被评为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在全省排序第13名的创业载体运营单位,已经获得省级财政奖励50万元,期待绥芬河口岸有更多企业进入这一行列。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第二十七条规定:鼓励服务机构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大力发展为民营企业服务的各类生产性服务机构,鼓励服务机构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咨询、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创业辅导、市场开拓、管理咨询、融资担保、法律维权等各方面的服务。对在全省排序前20名的服务机构,给予30万元奖励。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购买专业化服务,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刘禹超认为,目前,绥芬河中俄跨境电商智慧园已经基本具备这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服务项目和条件,稍加完善和提升,极有可能成为全省排名前20位的服务机构,有望获得省财政奖励。
《黑龙江省创新创业载体、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奖励资金政策实施细则》明确:对在全省排序前20名的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原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给予50万元奖励、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给予30万元奖励、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给予100万元奖励。创新创业载体,是指由法人单位建设或运营,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的载体和场所;申报单位需运营一年以上,通过市(地)及以上工信主管部门认定(公告);基础设施和服务设备,主要用于服务基地入驻企业或所在县(市、区)域内的小微企业,基地入驻小微企业不少于20户;等等。中小企业和服务机构,是指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专业服务的机构;提供培训服务的,上年度培训50课时以上,培训人次不低于150人;提供其它服务的,上年度服务的中小微企业不少于30家,用户服务平均满意度达到80%以上;依法完税,无违法违规,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是指省级、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窗口平台等。